别再傻交冤枉钱!这5笔物业费早该停了,每月能省上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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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越西县融媒体中心
物业费, 是每个家庭都无法避开的支出, 然而很多人尽管交了好几年, 却连自己究竟交了哪些项目也没办法说清楚。账单上额外出现的“公摊电费”, 还有“装修管理费”, 以及“门禁卡费”, 更有“电梯年检分摊”。看上去这些金额不算大, 可是每月积累起来, 都将会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支出。
这两年, 诸多规定纷纷出台, 从《民法典》, 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再到各地密集出台的物业收费新规, 它们对物业费的边界划得愈发清晰, 具体如下: 哪些钱早就包含在物业费里, 是不得再收费用的;哪些收费是必须进行公示, 且要业主同意才可, 不然便是无效行为。许多以前业主“默认交”的费用, 如今已然被明确叫停了。
今天直接进行点名, 五笔存在的, 被官方反复进行点名的, “问题费用”, 从今年开始起, 要是能够不交的话那就尽量不交, 要对照着进行自我检查, 好多家庭每个月能够节省几百块钱甚至是上千块钱。
第1笔:公摊水电费、公共能耗费
好多业主都感到诧异, 物业费依照面积缴纳以后, 为何每月还会存在一笔“公摊电费”, 以及一笔“公共照明费”呢?
实际上,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在物业费的成本组成里边, 已然包含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平时的运行以及维护费用, 这里面就包含电梯运行、楼道照明、绿化浇水等公共能耗。
多地物业收费专项整治相关文件明确着重强调, 普通住宅所执行的物业费实行“一费制”, 公共区域涉及的水电、电梯运行等能耗事项, 不得再次单独列出项目进行收费, 不然的话这就属于重复收费行为了。
现实当中, 存在这样一个小区情况, 其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 1.8 元收取, 每月还另外向每户收取 45 元的公摊电费, 如此算来一年多收取了将近 10 万元, 在被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之后, 责令做出全额退还业主其所收费用的行为。
所以, 要是你的账单之上, 在物业费以外还另行列出“公摊电费”, 还罗列“公共照明费”, 又列举“电梯运行费”, 那么基本上能够认定这属于违规收费, 你是完全能够拒绝缴纳的, 并且还能够要求物业出示收费的依据, 以及政府指导价的文件。
第2笔: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
那些有过房子装修经历的人, 差不多都遭受过“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的索要情况, 金额动不动就几百上千, 等到装修完毕后常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缘由而被扣除费用。
这两年,多地新规开始给这笔钱“定规矩”:
北京作出明确规定, 物业不可以向业主收取室内装修管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并且也不能够收取装修保证金以及押金。
南充和佛山等地, 在2026年有新规定, 规定指出物业服务人不可以收取装修保证金, 并且严禁强制去预收相关的费用。
就算是在那些准许收取装修押金的城市当中, 其标准也是朝着愈来愈严格的方向发展的, 就像有些地方作出的规定是这笔押金不能够超过2000元。
在装修验收合格之后, 15日之内, 必须要全部金额退还, 不可以用“墙面被弄脏”“垃圾没有清理”之类的理由去克扣。
所以,要是你所在的城市, 已经明确规定禁止收取装修押金以及装修管理费, 然而物业却还要继续收取, 那么你能够直接予以拒绝;就算当地的规定是允许收取这些费用的, 但是你也要务必看清楚具体的收费标准, 是绝对不可以让物业单方面进行随意决定的。
第3笔:门禁卡、电梯卡首次办卡费、高价补办费
小区的基本配套包含门禁卡以及电梯卡, 然而不少业主在首次办卡的时候就被收取了几十元, 要是补办的话更是需要上百元不等。
多地新规对此也划出了红线: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免费为每一户配置一定的数量, 而这个数量, 通常是三到四张的出入卡, 首次办理出入卡的时候, 不会收取任何的费用, 来确保业主可以便捷而且经济地使用出入卡。
只有当证件丢失, 或者证件损坏需要补办的情况下, 才能够收取成本费用, 并且严格禁止以高价来谋取利益。在大多数地区都有相关规定, 对于补办费用而言, 每一张都不可以超过10元。
要是在小区里, 首次办理卡片的时候收取费用, 或者补卡的费用明显且显著地高于10元, 那么你就拥有要求物业出示当地收费相关文件的权利, 假如这个阶段物业没有办法提供这些文件, 你就能够拒绝缴纳费用, 并且朝着12345、12315去进行投诉。
第4笔:电梯维保、年检专项分摊费
楼栋里的电梯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 物业管理部门张贴了一则通知, 告知每户需分摊八十元年检所用费用, 众多业主竟然真的就缴纳了这笔费用。
事实上, 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来讲, 电梯的日常维护以及保养, 还有年检费用, 归属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跟维护费用, 已被纳入物业费成本范围, 不能够再向业主一户一户地进行分摊。
只是在电梯开展大修、更新或者改造情况下, 才能够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里列支费用, 并且要依照法定程序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 要是不满足这样子的条件, 然后物业不具有强制业主分摊费用职权的。
有小区物业, 假称电梯要进行大修, 向业主收取了20万元所谓的“维修费”, 之后被查实, 不但把收取的钱全数退还给业主, 还被相关部门处以3万元的罚款。
为此, 当瞅见“电梯年检分摊” “电梯维修每户XX元”这般通告时, 首先需要询问一句: 所涉及的究竟是平常的维护保养措施, 还是大修为作业? 是否具备动用用于维修目的资金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倘若拿不出合乎法律规定的依据材料, 那么便能够拒绝缴纳费用。
第5笔:生活垃圾处理费、重复垃圾清运费
不少小区, 每月都会收取10元的, 还有的会收取20元的“垃圾费”, 好多人将其视作理所当然, 实际上, 这得依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北京市住建委作出明确规定, 物业不可以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要是物业费当中已经包含了生活垃圾清运费, 那就不能够再重复进行收取, 要是没有包含的话, 能够按照政府的定价30元每户每年来收取, 并且还一定要公示。
普遍原则于其他地方而言: 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这个行为是属于清洁卫生费用范畴的, 此清洁卫生费用已经被包含在物业费里面了, 所以是不可以再单独列项目去收费的;对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 绝对不可以强制捆绑着进行,也绝对不可以毫无根据、毫无限制地抬高价格去收费。
要是你于所在小区里, 物业费已然涵盖了垃圾清运这一项, 然而却依旧在单独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这种情况无疑归于重复收费范畴, 所以是能够拒绝缴纳的。
你家小区被收过哪几笔?最离谱的是哪一项?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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