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腿”风波下的清北“鹅腿阿姨” 律师称每单或适用500元兜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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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越西县融媒体中心

涨价了?真相是原料早换了

2026年6月10那一天, 在北京海淀区, “鹅腿阿姨”陈秀凤, 于舆论压力之下, 向媒体承认, 她所售卖的招牌“鹅腿”, 实际原料是鸭腿。她作出解释, 称最开始的时候的确是鹅腿, 然而后来因为进货出现困难, 这才改用鸭腿, 不过价格一直都没有改变, 每只售价十六元。这道曾经致使清华、北大数千名学生去排队抢购的“网红美食”, 现如今因为原料方面存在争议, 把招牌给砸了。消费者提出质疑: 价格没有变动, 可是你的良心改变了吗?

官方通报:涉嫌误导消费者正被核查

6月11日,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通报, 通报称其已组织开展调查, 并且对“鹅腿阿姨”作出了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上的进一步核查, 通报明确表示将会依法依规展开处置, 记者了解到, 市场监管部门约谈了当事人陈秀凤, 要求其供进货凭证、销售记录等材料, 这场因“鹅腿”引发的风波已经从网络热议升级变成官方立案调查了。

律师解读:退一赔三保底500元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的王超律师, 向潮新闻记者作出分析, 若陈秀凤的行为被认定成消费欺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消费者能够主张“退一赔三”, 保底赔偿是500元。按照16元/只来计算, 三倍赔偿为48元, 不够500元, 所以每笔购买行为都可以主张500元赔偿。学生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产品实拍视频, 都有可能成为有效电子证据。

“鹅腿”名字叫了十几年,法律不认

陈秀凤在面对质疑时进行了辩称, 说“鹅腿阿姨”已经被称呼十多年, 不存在欺诈情形。然而, 律师指出, 这种说法在法律层面是站不住脚的。为啥这样讲, 消费者之所以这样称呼是源于相信买的就是鹅腿;而且“习惯性叫法”其实并不是免责的正当理由;她自己都已经承认原料有变更了, 可却还去故意隐瞒;“鹅腿阿姨”经过十几年的经营以及全网范围内的广泛传播, 已然形成了颇为稳定的商业标识, 消费者恰恰是基于“鹅腿”这个核心卖点从而产生购买预期的。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可能高达数百万

除了民事赔偿之外, 陈秀凤另外还有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罚则, 法律方面人士进行推算, 要是认定存在虚假宣传以及实施欺骗行为, 那么她有可能会面临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范围不等的行政罚款, 这不但会将她的积蓄全部掏空, 而且还可能致使她彻底告别“网红”创业之路。

网友反应:信任崩塌,以后还敢买吗

在社交平台当中, 那些曾经排着队去购买“鹅腿”的学生们, 纷纷发出吐槽, 说道: “我花了16块所买到的并非鸭腿, 而是情怀以及信任。”另外还有人晒出订单截图表明要集体去维权。这一场风波致使“鹅腿阿姨”品牌价值一下子崩塌。自从2023年爆火直至如今, 仅仅历经两年多, 一个依靠口碑和信任构建起来的网红生意, 就因为一块“鸭腿”而彻底遭遇翻车。消费者提出疑问: 市场之上还有多少“鹅腿”是假的呢?

你是否曾购买过“鹅腿阿姨”所售之物, 倘若当下知晓其原料实际为鸭腿, 你会不会索求赔偿, 诚邀于评论区留下话语, 去分享你的过往经历, 点个赞并且转发给更多的人, 一同来维护所享有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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